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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05章 真“庞氏”骗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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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泽对许这位大明神探还是很有好感的。

狄许也加入到了李一元的司法改革中,在新成立的司法学校中,担任警察系的总教官,司法学校有关刑事侦查的教材都是狄许编写的。

狄许因为出身限制,他并非进士出身,如今卡在了刑部郎中的位置上。

当然,如今大明朝对于出身不如以往那么看重,戚继光都能入阁,狄许未尝不能更进一步,担任刑部侍郎或者大理寺少卿之类的小九卿职位。

经过高拱、杨思忠两任吏部天官的努力,现在朝廷用人,不再拘泥于出身。

当然,翰林出身更容易被文官们视作“自己人”,可以更顺利的走上高位,但就算是非翰林出身,也有成为重臣的机会。

只是苏泽刚刚接手吏部,事情千头万绪,还没顾及到这些事情。

原来,这个案子是狄许在打击淫祀的案件中,牵扯出来的一起案子。

但是案件规模之大触目惊心,又遭遇了许多司法上的困境,狄许实在没办法,才求到了苏泽这边。

狄许将案卷递到苏泽面前,面色凝重。

等到苏泽仔细看完了卷宗,狄许才讲起了这起案子的“难处”:

“苏大人,此案牵涉甚广。嫌犯庞容,在京畿经营多年,以‘海外矿场“南洋贸易”为名,承诺月息两分,吸纳民间银元。”

好家伙,庞氏骗局也来了?

而且这个主犯也姓庞?这难道就是所谓的历史的收束性?

苏泽还是耐心地问道:

“他如何运作?"

狄许答道:“先以真生意掩人耳目,后专靠新投资款付旧息。账目显示,近一年九成收入用于支付利息,本金早已亏空。”

好家伙,果然是庞氏骗局!

“涉案金额多少?”

“目前查实十万银元,牵连投资人逾三百,多为中小商户与退职吏员。”

苏泽倒吸一口凉气,这个金额也太大了,果然金融犯罪就没有数目小的。

但苏泽眉头微皱问道:“既已告破,为何还来寻我?”

狄许苦笑:“下官难在定罪。依《大明律》,‘诈取财物’需证明其一开始便无履约意图。可容早年确有几笔正经生意,中间还部分兑付过利息。若咬定‘经营不善”,最多算违契不偿”,刑责甚轻。

苏泽沉吟片刻:“你的意思是,他钻了律法空子?”

“正是。”狄许点头,“庞容狡辩称自己本想好好经营,只是后来周转不灵。投资人多为自愿缔约,亦难套上“欺诈之罪。按现行律例,恐只能追偿,难施严惩。”

苏泽站起身,在房中踱了两步。

“此等手法,绝对不会是末例。若轻纵,必有效仿者蜂起。”

后世大名鼎鼎的庞氏骗局,这是最经典的金融骗局了,可依然屡试不爽,诈骗无数。

庞容如果脱罪,那么效法他的人只会越来越多。

苏泽头疼起来。

果然,新时代总有新问题。

狄许连忙道:“下官亦忧于此。但刑部、大理寺几位老刑名皆言,律文如此,难以深究。

苏泽停下脚步,看向狄许。

“此案关键,不在‘是否曾想履约’,而在其运作之实质,以后来者之本金,充先前者之利息,营造盈利假象。一旦新资断绝,骗局立崩。”

狄许眼睛一亮:“大人此言切中要害!然现行律中并无对应条款。”

苏泽走回案前,提笔在纸上写下几字。

“此非单纯商事纠纷,乃精心设计之骗局。其危害远超普通诈财,动摇的是民间互信根基。”

他放下笔,看向狄许。

“此事我会与李阁老商议。他是司法专务阁老,主持修订法典,正需此类鲜活案例。”

狄许躬身:“有劳苏大人。”

苏泽又道:“在此之前,你可将案情整理详实,尤其要突出其‘借新还旧”之循环特征。罪名为表,立法为里。此案或可推动新增律条,专治此类金融诈欺。”

狄许对这个新名词不解,问道:“金融诈骗?”

苏泽解释了一下金融的概念,继续说道:

“正是如此,此案之所以棘手,是因为它不单单是刑事案件,更是经济问题,涉及吸纳资金。”

“这件事不单单是刑部的事情,本官准备去和张阁老也谈一谈这个案子,可以由户部的票务清吏司也接手,将民间借贷投资也纳入到了管理中来。

狄许知道票务清吏司,这是负责管理票号钱庄的机构,是户部新设不久的清吏司。

狄许也没想到,苏大人竟然这么重视,要让两名阁老都知道这件事,并且形成专门的应对制度。

狄许当然不知道,后世的金融泡沫和经济骗局会对一个国家造成多大的伤害,苏泽再怎么未雨绸缪都是不过分的。

但是自己的案子能够让两位阁老都知道,狄许心中暗喜,他连忙说道:

“下官明白。”

苏泽思索片刻说道:

“庞氏到底所犯何罪,法理上还需要辨析,但是参与募资的人被骗,这已经是确定的事情了。”

狄许点头。

苏泽又说道:

“既然如此,本官准备让《乐府新报》刊登这起案件,警世世人。”

“这类骗局,以后便称作‘庞氏骗局吧。以其姓冠名,既警示后人,亦让庞容遗臭万年。”

狄许记下这个名称,更是觉得苏大人高瞻远瞩,自己这一次果然是来对了。

他又问道:“苏大人,那眼下庞容该如何处置?”

“先羁押,财产尽数查封,逐一核对投资人名单。至于最终如何定罪,待我与李阁老议定后再行定夺。

苏泽叫住他:“你方才说,投资人多为中小商户与退职吏员?”

“是。庞容专寻有些积蓄,求财心切之人下手。”

“让治安司协同,做好安抚。告之朝廷已在追赃,勿令酿成民乱。”

“遵命。”

狄许退下后,苏泽独自在房中沉思。

他意识到,随着工商业发展,新型犯罪必会层出不穷。

执法者和犯罪者的斗争,就是一个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过程,这是螺旋上升的过程。

片刻后,他唤来书吏。

“备车,去内阁。”

内阁。

李一元听完苏泽陈述,面色也严肃起来。

“子霖所言极是。此等骗局,确实是钻了现有律法的漏洞。”

苏泽将许整理的案卷推过去。

“李公请看,这是刑部侦得详情。庞氏骗局之关键,在于其自始至终皆依赖不断涌入之新资维持。一旦中断,崩盘便是必然。”

李一元细细翻阅,良久后叹道:“《大明律》沿袭旧制,重在惩盗、诈、殴,于此等经济诈欺确无专条。”

“故而需请李公主持,增订律例。”

李一元沉吟:“可于《户律·钱债》篇下增设‘金融诈欺’条。但条文需斟酌,既不能妨碍正当商事,又要能精准打击此类骗局。

苏泽点头:“这方面李阁老是专家。”

李一元沉思了一下说道:

“不妨界定几个特征:一,承诺收益显违常理;二,无实质经营或经营规模远不足以支撑承诺收益;三,主要依赖新投资款支付旧息。三者具其二,便算是可疑案件,可以立案侦查。”

但李一元又头疼地说道:

“可具体怎么执行,如何与正常商事区分,又是一个问题。”

这就是立法者的难处了。

李一元是专家,他当然明白一个道理,法律条文不是写下来就能立刻执行的,也要考虑条文落地的难处。

另外一件事,就是一条法律也并非就遵循立法者的意愿运转。

简单的说,立法者的本意可能是好的,但是下面可能执行歪了。

或者说,下面总是能执行歪了。

比如这个打击庞氏骗局的法条,可能就成为地方上的胥吏盘剥正当经营商人的恶法,毕竟庞氏骗局不到案发,都是一件难以界定的事情。

苏泽提议道:

“李阁老,此案件若是以诈骗定性,确实很难确定,何不换个思路。”

李一元皱眉道:

“换个思路?”

苏泽说道:

“是啊,若只是诈骗多人,这案子其实早就破了,问题就是庞氏的骗局受害者多达三百人,积少成多才成了如此巨大的金额。”

苏泽接着说道:“与其纠结庞容是否心存欺诈,不如换个思路,他未经许可,公然向不特定三百余人吸纳资金,这本身就已扰乱金融秩序。”

李一元眼神一动:“你是说,绕开诈骗定性,另立新罪?”

“正是。”苏泽点头,“可设“非法吸纳公众储蓄’一罪。凡未经票务清吏司核准,向不特定多数人募集资金、承诺还本付息者,无论经营盈亏,皆属违法。”

他进一步解释:“民间借贷自古有之,亲友间周转无可厚非。但庞案涉及三百余人,已具公众性。此类行为若不监管,今日有庞容,明日就有李容、张容效仿。”

李一元抚掌:“此议甚好!以金融安全为切入点,既避免纠缠于主观意图,又能从源头上遏制乱象。”

苏泽补充:“具体可规定:凡吸收储蓄、放贷之业务,必须由票务清吏司监管下的钱庄票号经营。其余民间机构或个人不得公开招揽存款,违者依数额轻重处罚。”

“如此,正当商人仍可通过合股,借贷等方式筹资,但公开揽储之路被堵死。庞氏骗局这类把戏,就是朝廷明文禁止的事情,再有犯者可以重惩,而知道朝廷法令,依然将储蓄交给这些人的百姓,其风险也要自担了。”

李一元沉吟道:“条文须明确‘不特定多数人'之界定。比如超过二十人,或通过街贴、口传等方式公开招揽,即算触线。”

“另外,罚则要分层。”苏泽建议,“初犯小额可罚没、枷号;数额巨大或屡犯者,则流放乃至死刑。同时设立举报奖赏,鼓励民间揭发。”

李一元连连点头:“此法可行。我即命法典修订房起草条款,加入《户律·钱债》篇。届时再请户部、刑部共议细则。

李一元顿了顿,他看了看苏泽说道:“不过推行后,票务清吏司担子就重了。需增派人手,定期核查各钱庄账目。”

票务清吏司乃是苏泽奏请设立,虽然设在户部,是张居正辖下,但是苏泽在这个部门具有很大的影响力。

如今又给这个部门扩权。

苏泽面对李一元的目光,他坦然说道:“大明经济日增,庞氏这样的骗局不会是孤例,前面还有日昇昌的案子。”

“朝廷对金融的监管迫在眉睫,这类案件还需要通晓经济的人来处理。”

李一元明白苏泽的意思。

这也是一场政治交换。

但是交换的并不是李一元现在的权力,而是“将来”的权力。

正如苏泽所说,此类的经济问题越来越多,刑部和大理寺未必能应付这类的案件,至少他们是没有能力监管这些钱庄票号的。

苏泽的政治交换,是希望刑部和大理寺放权,将这类涉及到国家金融层次的案件,交给“票务清吏司”处理。

李一元最终还是点头了。

正如苏泽所说的,专业的事情要交给专业的机构,这类案件刑部没有能力也没有力量去处理,还不如交给户部票务清吏司来做。

李一元又皱眉说道:

“可非法吸纳公众储蓄罪乃是新设的罪名,用新罪名套旧罪,乃是司法上的大忌。”

李一元的顾虑没错,法律是官府和百姓之间的契约,那立法者也要讲究一个“愿赌服输”,也就是“法不溯及既往”。

总不能遇到那种事就立新罪吧,那样法律的意义就不存在了。

苏泽微笑说道:

“李阁老放心,这庞氏设置骗局的时候,曾以倭银公司为旗号,还造谣朝廷要设置南洋贸易公司,此等行为触犯了朝廷贸易专许,此乃陛下亲赐给倭银公司的特权,所以刑部可以以‘大不敬’议罪。

听到这里,李一元终于点头说道:

“此议甚好,庞氏决不能放过,以儆效尤。”

紧接着,苏泽又找到了张居正。

听完了苏泽的汇报,张居正看向苏泽道:

“票务清吏司又要增设职能了,那还叫这个名字,是不是不合适了?”

和顶尖的聪明人共事,果然就是省事,张阁老看出了自己的真正意图,苏泽说道:

“阁老明鉴,下官以为,可以将票务清吏司改为金融清吏司,并以户部侍郎兼任主司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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